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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水里应注意十二点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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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12-17 12:32:5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(1) 饭后一小时方可入浴

  (2) 浴前4小时内没有进食,则一定要准备好牛奶、糖水、或其它流食,以备顾客感到不适时食用。

  (3) 浸泡药浴前、中、后应适当补充水份。

  (4) 浸泡场地应注意通风良好,但不可受寒。

  (5) 起浴后皮肤表面发红,并持续30分钟至1个小时的发汗均属正常的药效作用,但注意不可蓄意吹风,以免受寒。

  (6) 泡过药浴以后、在皮肤发红、发热状况没有消退之前,请勿使用任何护肤品和化妆品。

  (7) 有轻度高低血压病史、心脏功能稍差者应在家人陪伴下使用,并注意场地通风,每次浸泡时间不宜太长(约3-6分钟),如在浸泡过程中感到心跳加快或呼吸过于急促时,应起身于通风良好处稍适休息,待恢复后再次浸泡,一般分两到三次浸泡即可。

  (8) 部分使用者(尤其是较为肥胖的使用者)浴后皮肤出现轻微刺痛感或出现小丘疹,均属排毒自然现象,可继续使用。

  (9) 产妇在分娩时如有手术行为,须持拆线后再进行泡浴,若无手术行为,可于产后7天开始泡浴

  (10) 先淋浴、后泡浴,或先洗头和脸再进入木桶泡浴,浴后无需再冲洗,直接擦干即可。

  (11) 身体虚弱者在浸泡过程中会出现:头晕、心跳加快、恶心、全身酸软无力等症状,属于正常现象,随着泡浴对体质的调整会逐渐消失。

  (12) 体虚、受风寒、湿气重的人群在泡浴后会出现风疹、湿疹、关节疼痛、并伴有瘙痒等症状,一般在2小时以后逐渐消失,属于好转反应
中户泡浴:http://www.zhonghuapaoyu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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