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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冯东阳事件谈如何做自媒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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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3-9 20:35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今天,卢松松博客一篇博文《因为文章写错两个字,冯东阳被淘宝索赔1000万》中介绍,松松兄弟会的成员冯东阳于去年11月份,在自己的今日头条号上推送了一篇文章,错误的把天猫写成了淘宝,对淘宝网造成了影响,随后,淘宝以侵害名誉权为由,将他告上法庭,要求他赔偿1000万元,并在各大门户网站上公开道歉。这个法院传票可谓晴天霹雳,冯东阳甚至都无法正常工作,已经给领导提出了辞职申请,将会在近期办理离职手续,并且还请了代理律师,诚恳的与淘宝道歉,无奈,淘宝网称要走完法律程序,他只有全力准备迎接3月21日的法院开庭了。难道,冯东阳真的要赔偿1000万元?绝对不会,老费的猜测,不会超过10万元,估计淘宝网也是通过这个事件,给大家敲响警钟,给各位自媒体等提个醒,别想怎么写就怎么写,要有理有据,切不可道听途说,更不能瞎编乱造。为什么不超过10万元呢?因为这个东西不是第一起了,无独有偶,在2015年的时候,就有自媒体侵权万达事件,具体情况是这样的:2015年11月,微信公众号“顶尖企业家思维”被万达集团告上法庭,万达向其索赔1000万,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。缘由是该微信公众号虚构王健林讲话,发布了一篇文章,标题为《王健林:淘宝不死,中国不富,活了电商,死了实体,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》。该公号的运营者在被起诉后,立马发布了道歉信,信中称自己没钱,没结婚,没女朋友,只是一个没钱赔付的单身狗……最后法院判其公开道歉并赔偿7.5万元。既然这个事件已经发生,那么冯东阳必须直面应对,那么,作为当前火红的广大自媒体来说,怎样引以为鉴呢?老费感觉,大家发表文章的时候,不要道听途说,更不能为了让文章成为“爆文”而故弄玄虚,别看到啥文章都转载,要写分析一下,符不符合国家规定,这个必须是底线!特别是有点知名度的大V们,一定要谨慎再谨慎,做自媒体,如果写反动、暴力、色情的东西,肯定会被依法取缔的,要是诽谤、造谣他人或者组织,同样会受到应有的处罚,这可不是闹着玩的。比如这篇文章,老费写完发布前,又看了两遍,恐怕出现什么问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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